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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现实性问题,近年来,我国企业在贸易中屡遭不公平待遇,贸易摩擦不断,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本领关重要。文章分析了对外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详细提出了贸易过程中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贸易;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深入,我国的贸易已经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此同时也伴随着日益增多的贸易摩擦,这其中尤以知识产权方面的贸易纠纷为显著。如何在扩大和拓展我国对外贸易的同时注重对我国相关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大程度保护我国的对外贸易权益,已经成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里我国贸易中亟需解决和应对的现实性问题。
1对外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国参与对外贸易过程中的重要课题之一。对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而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是我国积极参与履行贸易义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在需要。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采取加强与对外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如2008年我国制定了《*战略纲要》,将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2006年到2011年期间,我国连续6年颁布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尤其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先后集中清理了2300多部法律法规,对这些法律法规中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相符的部分进行了修正和删除,也对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进行了修改,基本形成了体系相对完备、符合我国对外贸易实际和国情以及与惯例想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与此同时,我国还积极参加了各种知识产权公约,先后加入了《利合作公约》、《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等组织,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在对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上的其他发达国家诸如美国、日本等国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个人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近年来,我国频繁地在贸易中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其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民众与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缺乏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很多企业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往往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产权本身认识不到位,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还基本停留在在“努力*”的初级阶段,认为只要能在对外贸易中赚到钱就可以,要不要知识产权无所谓,许多本来是我国发明的产品,但由于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利申请步伐缓慢,由此导致利被别国抢先申请,例如我国在一些高新技术领域如超导领域其实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并无太大差距,但在这方面我国的利申请数量仅仅只占到了美国的20%左右,其结果就是我们自己发明的东西被别人拿走进行了利申请,导致我国的研究成果不能进行产品开发,在对外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
1.2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匮乏,队伍建设不到位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是专门从事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分析、研究、利申请等专项工作的专职人员,其在企业的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挥着*的作用,而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员的培养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人才管理机制和队伍建设还相当滞后,这是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中遭遇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重要内在原因之一。相比较来说,国外企业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内部都设置有相应的知识产权部门,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专门负责企业的知识产权以及利申请等相关工作,而我国不少大型企业则很少有设置相应的部门,相关的人才也较为缺乏,有关数据显示,美国IBM公司的利工程师人数就达到500人之多,微软公司在共计有25000多名员工,其中有接近五分之一是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在日本的大型企业如索尼、日立等也都有超过300人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而在我国,许多大型企业往往缺乏这样的专门性的部门,中小企业更比不说,仅仅有阿里巴巴、华为、中兴等极少数企业拥有这样的部门,而华为和中兴在2004年的利申请数量位居我国企业*名,这足以说明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对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1.3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认识较为模糊
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熟悉和掌握相应的知识产权规则,如此才能游刃有余地参与竞争,在对外贸易过程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利权益,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但遗憾的是,我国大多数企业均对当前的知识产权规则不甚熟悉,即使像华为这样的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相当成熟的高技术企业也是如此,以2003年较有名的“思科诉讼华为侵权”事件为例,美国时间2003年1月23日,思科公司正式以知识产权受到侵犯为由诉华为公司及华为在美国的分公司,整个事件一直持续到2004年7月28日,以思科公司和华为公司达成终和解画上了句号,纵观此次事件,华为公司尽管拥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但由于对相关的知识产权规则并不熟悉,因此可以说受到思科公司的诉讼也是在所难免的,而客观来说,面对来自国外企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相关诉讼问题,我国企业往往缺乏足够有效的诉讼和应对机制,导致在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1.4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工作亟待加强
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工作是切实保护对外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当前,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已经开始在逐步调整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不断强化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工作,力求加大对知识产权的立法保护,并不断加入各种相关的知识产权公约和组织,但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立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在涉及贸易中多变、双边性的法律法规的立法上还存在着相当多的漏洞,这使得我国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往往难以很好地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处于被动地位。
2贸易过程中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措施
在贸易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维护我国贸易利益,有效提升我国地位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我国在贸易过程中要想真正做好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就必须从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上入手,努力做好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具体来看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2.1切实加强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理念是行动的先导
诚然,在对外贸易过程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措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重要作用,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则更为重要。近年来,我国许多企业在对外贸易过程中正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在贸易过程中也未能形成良好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才导致企业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辛苦创造出来的自主知识产权终“付诸东流”,企业由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我国企业来说,尤其是一些积极参与对外贸易的外贸企业而言,必须努力加强在企业中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努力在全企业中形成浓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氛围,将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贯穿到企业的每一名员工身上,贯穿到企业的日常生产和对外竞争全过程中去,努力形成人人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切实维护和保护好自身的知识产权。